营口市教育局在全市组织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在岗教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培训。
为全面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营口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认定教师资格试行办法〉》和《关于2003年辽宁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在全市组织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非师范专业在岗教师进行培训并参加了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依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凡在岗的非师范专业教师必须补学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这是非师范专业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今年是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社会考入制度的第一年,以后将每年组织一次。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检查了了考风考纪工作。
教育振兴,教师为本。多年来,营口市教育在全省有很好的基础,这是和营口长期抓教师队伍建设、在教师教育方面、在继续教育方面多年的工作十分不开的。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在教育内部形成竞争机制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也希望通过这次考试,能够在全社会形成一定影响,使全社会更加关心和重视教育,通过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